公司突然辞退我工资该怎么结算?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结果公司突然说要辞退我,我很懵。我想知道工资到底怎么给我算,是只发正常工作的钱,还是会有其他补偿之类的?想弄清楚这里面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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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突然辞退员工,工资结算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首先是正常工资结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你的工资要计算到实际工作的最后一天。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工资标准,就按照这个标准,将月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月工资除以每月平均工作日,我国法规规定每月工作日一般为21.75天 ),再乘以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要是有加班情况,平时加班按150%的工资计算,周末加班按200%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 。 其次是经济补偿方面。如果公司是无过失性辞退,比如因为你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公司属于违法辞退,比如没有合法理由就辞退孕期女职工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公司除了正常工资结算和上述经济补偿外,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另外,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你,还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也就是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公司应在你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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