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办理继承权公证,能够确保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避免在继承过程中出现纠纷。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是申请公证的文书;四是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是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就继承权公证而言,通常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的产权证明等。 然后,申请人要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申请人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接着,公证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按照《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公证机构可能会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核实情况,比如向医院核实被继承人的死亡情况,向房产管理部门核实遗产的产权情况等。 最后,如果经过审查,申请符合规定,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根据《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拿到公证书后,继承人就可以凭借公证书办理遗产的过户等手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