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是怎样的?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税务时,涉及到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不太清楚这个信息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到底是怎么回事,它对公司的税务有什么影响,该如何处理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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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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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释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之前,先了解一下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是企业在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时,需要开具的一种特殊发票,它的作用是冲减原来的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而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前置文件,在信息表中会注明相应的进项税额。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简单来说,如果购买方已经把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了,当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要先填开信息表,信息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要先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来。这是因为原来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由于业务发生变化(如退货等),不能再继续抵扣了。比如,企业购买了一批货物,取得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后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部分退货,这时就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填开信息表时,相应的退货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就要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这些不同情况的规定,都是为了规范红字专用发票开具过程中进项税额的处理,保证税收征管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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