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且我全责时保险怎么赔,我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我开车撞人了,交警判定我负全责。现在伤者在医院,对方家属一直催我垫付医药费。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保险会怎么赔偿,我有没有必须垫付医药费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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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且被认定为全责的情况下,关于保险赔偿和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来看看保险赔偿的问题。一般来说,车险主要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它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根据相关规定,交强险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有责情况下),用于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必要的医疗支出。商业三者险则是对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的补充。如果您购买了足够额度的商业三者险,那么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通常可以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流程是,在事故发生后,您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安排人员进行定损和理赔。 接着说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从法律角度来讲,并没有明确规定全责方必须垫付医药费。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伤者经济困难,无法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出于人道主义和尽快解决问题的考虑,全责方可以选择垫付部分医药费。但垫付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您不愿意垫付,伤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同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可以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总之,撞人且全责时,保险会按照规定进行赔偿,而是否垫付医药费并没有强制要求,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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