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如何释义?

我想了解下刑法第347条的具体意思。我听说这和毒品犯罪有关,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和适用情况,比如什么行为会按照这条法律来判,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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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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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的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下面我们来详细解读。 首先,该条明确了犯罪行为的范围,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这里的“走私”,简单来说就是违反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贩卖”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运输”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将毒品从此地转移到彼地;“制造”则是指使用毒品原植物而制作成毒品,或者是将一种毒品变成另一种毒品等行为。 接着,该条对不同的犯罪情形规定了不同的刑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这条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健康,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它体现了我国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和严厉的刑罚,遏制毒品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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