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工程款该如何结算?


在建筑工程领域,有时会出现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情况,此时工程款的结算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重点。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结算方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无效。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如果存在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等情形,都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当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时,工程款的结算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这意味着,虽然合同无效,但只要工程质量达标,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要求支付工程款。 这里的“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是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一方面,承包人付出了劳动,投入了资金,工程也合格,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另一方面,发包人也获得了符合要求的工程成果。如果不参照合同约定,可能会导致一方获得不当利益。 例如,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为1000万元。后来发现该合同因乙方没有相应资质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此时,乙方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1000万元工程款。 此外,如果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总之,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工程款结算一般参照合同约定。这既体现了对工程质量的重视,也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纠纷,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