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届满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给别人的债务做了保证,现在保证期间快到了。我不太清楚保证期间届满后会产生什么后果,是我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还是会有其他的影响呢?我很担心之后会有麻烦,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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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通俗来讲,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个有效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内,债权人需要按照一定的方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段,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这是因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需要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对债务人采取这些措施,那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就免除了。 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也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和保证人的关系更为紧密,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但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保证人同样也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 简单来说,保证期间届满的主要法律后果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这对于保证人来说,意味着其不再需要为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在保证期间内没有及时主张权利,就可能丧失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机会,自己的债权保障会受到影响。所以,无论是债权人还是保证人,都应当清楚保证期间的相关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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