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归属?

我想了解一下无效婚姻财产归属的问题。我朋友之前的婚姻好像被认定无效了,现在涉及到一些财产,不知道该怎么分。他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共同赚的钱,还有一方婚前买的房子,想知道这些财产在无效婚姻里到底怎么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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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财产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首先要明确,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具体来说,一方在婚姻无效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其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姻被认定无效后因继承或受赠获得的财产,就归个人所有。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劳动、经营所积累的财产,通常认定为共同共有。比如双方一起经营生意赚的钱,在婚姻无效后,按共同共有的原则分割。 如果能证明某些财产是特定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像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婚后未发生性质转化的,还是个人财产。 总之,无效婚姻财产归属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处理。如果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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