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中有哪些违规行为?


在商品房销售中,违规行为是一个值得购房者高度关注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违规行为。 首先是未取得相关许可就进行销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果开发商未取得该证明就进行预售,属于严重的违规行为。例如,有些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在未获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就以认购、预订、排号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这会让购房者面临极大的风险,可能导致房屋无法按时交付甚至“烂尾”。 其次是虚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部分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会夸大楼盘的配套设施、绿化面积、交通便利性等。比如,宣传中承诺小区周边会有大型商场、优质学校等,但实际交房后却并未兑现。购房者往往是基于这些宣传才做出购买决定,一旦虚假宣传被揭露,购房者的权益就会受到损害。 再者是一房多卖。《民法典》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按照相关规则确定履行顺序。而在商品房销售中,开发商将同一套房屋卖给多个购房者,这严重侵犯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最后,可能只有部分购房者能够取得房屋所有权,其他购房者则可能面临退款难、索赔难的问题。 还有质量问题隐瞒不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开发商有责任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如实告知。但有些开发商在销售时,故意隐瞒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漏水等。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后续维修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另外,违规收取费用也是常见的违规行为。除了合同约定的房价款外,开发商不得擅自收取其他费用。有些开发商会以各种名义,如“团购费”“茶水费”等,额外收取购房者费用,这些费用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保持警惕,仔细审查开发商的相关证件和手续,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