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鉴定机构不受理通知书是否有效?

我之前申请一家鉴定机构做鉴定,结果收到了他们的不受理通知书。我不太懂这个,不知道这个通知书有没有效,会不会是机构随便发的。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不受理通知书到底有没有效力,能不能作数呢?
展开 view-more
  • #鉴定受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鉴定机构不受理通知书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鉴定机构不受理通知书。它是鉴定机构在接到鉴定申请后,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时,向申请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告知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该鉴定申请。 从法律层面来讲,鉴定机构不受理通知书是有效的。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当出现上述这些情况,鉴定机构发出不受理通知书是符合规定的,也就具有法律效力。 鉴定机构发出不受理通知书也是有相应程序要求的。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这就保证了申请人有知情权,了解不受理的原因。如果申请人对不受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进一步与鉴定机构沟通,要求其说明具体的不受理依据;也可以根据情况,考虑寻找其他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申请。所以,鉴定机构不受理通知书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