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只交了定金可以保全这个房子吗?


在探讨买方只交定金是否可以保全房子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对于只交了定金的买方而言,能否申请保全房子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两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在房屋买卖中,如果买方只交了定金,从法律关系上看,买卖双方仅处于合同订立的初步阶段。此时买方是否能申请保全房子,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这一条件。比如,卖方有明显的迹象要将房屋转卖给他人,或者对房屋进行破坏等可能导致买方无法实现购房目的的行为,那么买方作为利害关系人,为了保障自己交付定金后可能获得的购房权益,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 不过,申请财产保全时,买方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比如现金、房产等。这是为了防止买方滥用保全权利给卖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最终法院判定买方的保全申请不合理,买方要对卖方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此外,即使法院受理了保全申请,也只是对房屋进行限制处分,并不意味着买方就一定能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后续还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比如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或者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等,才能确定房屋的最终归属。所以,只交定金的买方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申请保全房子,但要经过法定程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