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否具有终局性?
我最近遇到一个商业纠纷,考虑通过仲裁解决。但我不太清楚仲裁的结果是不是最终的,会不会像法院判决一样还能上诉之类的。想了解下仲裁到底具不具有终局性,这样我就能更好地决定是否选择仲裁来处理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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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终局性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特性,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仲裁终局性指的是仲裁裁决作出后,就意味着整个仲裁程序结束,裁决结果是最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仲裁区别于诉讼的一个显著特点,诉讼通常有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程序,而仲裁一般一次裁决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一旦仲裁庭作出裁决,这个结果就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了拘束力,双方都必须按照裁决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如果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但这并不否定仲裁的终局性本质,只是在特定违法情形下给予当事人的一种救济途径。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仲裁具有终局性,但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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