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证是否需要双方到场?
我和对方签了一份合同,考虑去做公证,但对方不太愿意去公证处。我想知道合同公证是不是一定要双方都到场呢?要是对方不去,这份合同还能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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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证是否需要双方到场,这是很多签订合同的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解释一下合同公证。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的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它能增强合同的公信力和证明力,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从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强制要求合同公证双方必须同时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合同公证不在必须本人办理的范围内,所以理论上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证处通常会要求合同双方到场。这是因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到场可以确保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防止一方在不知情或被欺诈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而且,双方到场可以当场对合同条款进行确认和解释,公证处也能更好地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一方确实无法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受托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合同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不过,即使有委托,公证处可能也会与未到场的一方进行核实,以确保其真实意愿。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硬性规定合同公证双方必须到场,但出于保证公证质量和合同真实性的考虑,公证处一般希望双方到场。若一方不能到场,通过合法的委托手续也是可以完成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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