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用婚前的钱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在结婚前攒了一笔钱,结婚后用这笔钱买了套房子。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这套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万一以后婚姻有变故,不想在房子归属上产生纠纷,所以想问问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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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婚前的钱属于个人财产。 那么结婚后用婚前的钱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如果购房款完全来自婚前个人财产,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因为这相当于是个人财产的形态转换,从货币变成了房产,但本质上还是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购房款虽然是婚前个人财产,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通常会被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还存在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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