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前的车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在这之前买了辆车还有车贷没还清。想知道这个车贷在法律上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要是算的话后续该怎么处理,会不会影响财产分割这些,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债务
  • #夫妻债务
  • #车贷债务
  • #共同债务
  • #债务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前的车贷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简单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承担还款责任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车贷符合以下情形,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在车贷合同上签字,这种情况很明显是双方共同愿意承担这笔债务;二是夫妻一方签了车贷合同,但事后另一方明确表示同意承担这笔债务;三是虽然只有一方签合同,但这笔车贷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购买车辆用于日常接送孩子、上班通勤等。 要是不符合上述情况,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车,而且该车主要用于个人特殊用途,并非家庭日常生活,也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同时另一方也没有认可这笔债务,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依然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债权人:就是借钱给别人的一方,在车贷的场景中,通常是贷款给夫妻买车的金融机构或个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