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拆迁中仅货币补偿足够吗?
我家这边要进行棚改拆迁了,拆迁方说只有货币补偿这一种方式。我有点纠结,不知道这补偿够不够。我想继续在这附近生活,要是货币补偿不够再买一套合适的房子,那可就麻烦了。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棚改拆迁仅货币补偿是不是足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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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棚改拆迁中,仅货币补偿不一定足够。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这说明从法律层面,被拆迁人有多种补偿方式的选择权,并非只能接受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常见的补偿方式之一,它是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或者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拆迁的房屋进行补偿。但是,这种补偿方式对于不同的被拆迁人可能有不同的效果。 对于一些不打算继续在本地居住,或者希望获得资金用于其他投资或生活安排的人来说,货币补偿如果金额合理,也许是足够的。然而,对于像希望继续在本地居住、对居住环境有特定要求等情况的人来说,仅货币补偿可能就不够了。比如周边房价较高,货币补偿款难以购买到与被拆迁房屋面积、质量等相当的房屋,这种情况下货币补偿就无法满足需求。 拆迁补偿方式除了货币补偿,还有产权调换,即给房子,最低不能低于1:1 ,这要结合房屋的面积、质量、位置、户型、周边环境等因素综合考量,以及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这些补偿方式共同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确保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水平不降低。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棚改拆迁仅货币补偿是否足够,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相关概念: 货币补偿:以现金形式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通过专业评估确定金额。 产权调换: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按一定标准结算差价。 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既给予被拆迁人一定现金补偿,又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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