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我写了一本书,结果发现有人未经我允许就拿去出版了。我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不太清楚这种因为著作权引 发的争议是不是属于民事纠纷。我想知道这方面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所以来问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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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纠纷通常属于民事纠纷。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简单来说,就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比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
而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在著作权领域,纠纷往往发生在作者、作品使用者、传播者等平等主体之间。比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这些行为都可能引发著作权纠纷。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著作权既涉及作者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也涉及财产权利,如作品的许可使用获得报酬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也说明了著作权纠纷主要是通过民事途径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