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终于服法了’是病句吗?
我在写关于法律的文章时用到了‘犯罪分子终于服法了’这句话,朋友说这是个病句。我不太确定,想问问从法律专业角度以及语言规范上来说,这句话到底是不是病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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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终于服法了”这句话并不是病句。从法律层面来讲,“服法”指的是犯罪分子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这一概念明确了犯罪人对自身行为违法性的认识以及对法律权威的服从。 从法律依据方面,在我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实践中,都强调了犯罪人应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接受法律的惩处。当犯罪人真正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说他“服法”了。例如,在审判过程中,犯罪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对指控无异议,并且在判决后积极配合服刑等行为,都体现了服法的表现。 从语言表达的角度,“犯罪分子终于服法了”这句话清晰地传达了一种积极的法律结果,即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应有的处理,犯罪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接受了惩罚。它简洁明了地表达了法律的公正得以实现这一信息,不存在语法或者语义上的错误。所以,“犯罪分子终于服法了”不仅在法律逻辑上合理,在语言表达上也是准确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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