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能否分割?
我家有套房子还没拿到产权证,现在家里人因为一些原因要分割这套房子,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还没产权证的房子能不能进行分割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怕处理不好引发纠纷,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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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能否分割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房屋产权证是对房屋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一种证明文件。没有产权证意味着房屋的产权归属在法律形式上还不够明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也就是说,在涉及婚姻关系解除时,如果房子没产权证,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子归谁所有,而是先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哪一方居住更方便等因素,判决由一方或双方使用该房屋。等后续取得了完全产权之后,如果对于房子归属还有争议,就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来明确产权。 而在其他普通的共有关系中,对于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分割,如果各共有人能够协商一致,也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分割。但这种分割协议只在共有人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对抗外部的第三人。并且在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这种分割可能在后续办理产权登记等方面会面临一些障碍。 总之,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分割情况较为复杂,要依据不同的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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