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否只认户主?
我家面临拆迁,我虽然不是户主,但房子有我的一部分份额。现在拆迁方只和户主谈,感觉我的权益可能被忽视了。我想知道拆迁是不是只认户主,我作为有房屋份额的人,权益该怎么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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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并不是只认户主。在拆迁过程中,户主是家庭的代表,可能在很多事务的沟通和处理上起到主要作用,但拆迁权益的认定并不完全取决于户主身份。 从法律角度来讲,拆迁补偿权益的确定主要依据房屋的产权归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里明确了补偿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而不是以户主来简单界定。也就是说,只要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无论是否为户主,都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情况可能会相对复杂一些,但基本原则也是要保障房屋实际权利人的权益。如果家庭成员对房屋都享有权益,比如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了房屋的部分产权,那么在拆迁时,这些家庭成员也应享有相应的补偿份额。 当遇到拆迁只和户主沟通,而忽视其他权益人的情况时,其他权益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拆迁方进行沟通,说明自己对房屋的权益情况,要求参与到拆迁补偿的协商和签订协议过程中。如果沟通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的拆迁权益。这样可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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