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是否意味着已经有证据了?

我被留置了,心里很慌,不知道留置是不是就说明办案机关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被留置是不是就代表已经有确凿的证据能定我的罪了,还是说只是一种调查手段,目前并没有确切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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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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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留置并不意味着就已经有了完全能定罪的证据,但它是基于一定的证据和条件才能采取的措施。 留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一项重要调查措施。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这表明,启动留置程序是需要监察机关掌握被调查人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的。不过,这些证据还未达到足以完全定罪的程度,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获取更多证据来完善证据链条。留置是为了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被调查人妨碍调查,比如防止其逃跑、串供、毁灭证据等行为,以便更全面地查清案件事实。所以,留置不代表已经有了最终能定罪的全部证据,只是在有了部分证据的基础上,为了深入调查而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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