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款用途和实际用途不一致是否构成诈骗?

我之前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说借款用途是用于生意周转。结果后来我发现,他把钱拿去赌博了。现在我很担心,这种借款用途和实际用途不一致的情况,在法律上是不是就构成诈骗了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view-more
  • #借款诈骗
  • #借款用途
  • #诈骗认定
  • #民事纠纷
  • #刑法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借款用途和实际用途不一致不一定就构成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判断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诈骗,关键要看借款人在借款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就没打算还钱,虚构了借款用途来骗取他人钱财,并且借款数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然而,如果借款人只是改变了借款用途,但有还款的意愿和能力,通常不构成诈骗,这种情况更多属于民事纠纷。比如,借款人可能因为生意突然出现变故,才将钱用于其他地方,但仍在努力想办法还款。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若借款人违约,出借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例如提前收回借款等。 所以,当遇到借款用途和实际用途不一致的情况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构成诈骗,并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民事或刑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