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写的欠款是否有效?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在离婚协议里写了一方要给另一方一笔欠款。我就想知道这样写在离婚协议里的欠款有没有法律效力啊?以后对方会不会不认账。我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这种约定到底靠不靠谱,会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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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写的欠款通常是有效的。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只要离婚协议里关于欠款的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也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没有违法违规和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欠款约定在夫妻双方之间就是有效的。 比如,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明确在协议里写清楚一方因分割共同财产等原因需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欠款,并且双方都签字确认了,这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夫妻双方内部,一般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如果欠款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在离婚协议里约定了由一方承担,但对于不知道该约定的债权人来说,债权人依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或者要求其中一方承担责任 。 所以,如果在离婚协议里写了欠款,要尽量将欠款的数额、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内容约定清楚、具体,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要是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里关于欠款的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简单说就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像签合同、立遗嘱等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善意第三人:就是在交易或者其他民事关系中,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存在某种情况的、善意的第三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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