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好办理吗?


离婚协议的办理流程是否简便,需要从多方面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从法律层面来说,离婚协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协议的第一步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这一过程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可能存在诸多难点。在财产分割方面,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比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还要协商好如何分配这些财产。对于子女抚养问题,需要确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如果夫妻双方在这些问题上能够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那么签订离婚协议就相对顺利。但现实中,很多夫妻会在这些方面产生分歧,导致协议难以达成。 签订好离婚协议后,就进入到申请离婚登记的阶段。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如果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整个离婚协议办理流程中,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增加了时间成本和不确定性,也可能让原本就存在矛盾的夫妻关系更加紧张。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的办理是否容易,取决于夫妻双方能否就各项事宜达成一致,以及是否能够顺利度过离婚冷静期等因素。如果夫妻双方能够理性沟通、妥善协商,那么办理离婚协议相对会顺利一些;但如果在协商过程中矛盾重重,那么办理离婚协议就会比较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