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是否是侵权损害赔偿的特殊情形?
我正在办理离婚,听说有离婚损害赔偿这回事。我不太明白它和侵权损害赔偿有啥关系,想知道离婚损害赔偿是不是侵权损害赔偿的特殊情况,这对我争取赔偿很重要,希望懂法律的人能给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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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确是侵权损害赔偿的特殊情形。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侵权损害赔偿和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行为而给他人造成损害,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比如,有人故意损坏你的财物,或者故意伤害你身体,给你带来了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那么他就需要对你进行赔偿,这就是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而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因另一方的过错行为而受到损害,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这些过错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明确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之所以是侵权损害赔偿的特殊情形,是因为它发生在特定的婚姻关系中。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可以发生在任何主体之间,而离婚损害赔偿只发生在夫妻之间。并且,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也有其特殊性。它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例如,一方因另一方的家庭暴力行为而受到身体伤害,产生了医疗费用等物质损失,同时也遭受了精神上的痛苦,在离婚时就可以要求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赔偿。总之,离婚损害赔偿是基于婚姻关 系中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一种特殊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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