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归属个人?
我参加了企业的年金计划,现在对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的归属问题不太清楚。不知道这笔钱是不是完全属于我个人,以后取出来有没有什么限制,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关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归属个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这部分很好理解,就是职工自己交的钱以及这些钱产生的收益,从一开始就是完全属于职工个人的。 而对于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例如,企业可以规定工作满1年,企业缴费部分的20%归属职工,工作满2年归属40%,以此类推,到第8年全部归属职工。 在一些特定情形下,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会完全归属职工个人。按照《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中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此外,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可以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职业)年金;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所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中个人缴费及收益肯定归属个人,企业缴费及收益则要依据企业规定和相关情形确定是否归属个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