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是否属于故意伤害?
我之前在和别人起冲突时进行了防卫,但好像超过了必要限度。现在对方说我是故意伤害他,我很担心,我想知道防卫过当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故意伤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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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和故意伤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来理解一下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是指在进行正当防卫的过程中,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从而造成了重大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是公民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然而,如果防卫的手段、强度等超出了合理范围,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比如,面对他人的轻微推搡,却使用刀具将对方重伤,这就很可能属于防卫过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表明法律虽然不鼓励防卫过当,但考虑到防卫行为的正当性前提,在处罚上会给予一定的从宽处理。 而故意伤害则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故意伤害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因为与他人发生口角,蓄意用棍棒殴打对方,导致对方受伤,这就是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主观故意。防卫过当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防卫,只是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其并非积极追求伤害他人的结果;而故意伤害的行为人主观上就是为了伤害他人。所以,一般情况下,防卫过当不属于故意伤害,但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起因、手段、强度等因素,来准确区分防卫过当和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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