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一个月后骨折是否算工伤?

我在一个月前撞了人,当时对方没啥明显严重反应,也没说骨折。但一个月后对方说骨折了,还想认定为工伤。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算工伤,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时间间隔后才发现骨折认定工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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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撞人一个月后骨折是否算工伤,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的定义。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撞人一个月后骨折这种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被撞导致骨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即便当时没有发现骨折,只要后续经正规医疗诊断确定是此次事故导致的骨折,且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条件,就可认定。比如在工作现场,因工作事务与人发生碰撞,当时可能只是感觉疼痛,未发现骨折,一个月后检查发现骨折,同时有现场证人、监控等能证明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被撞,需要看事故责任划分。若不是本人主要责任,且骨折是此次事故造成的,也有认定为工伤的可能。但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材料。不过,如果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且与工作无关的情况下被撞,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比如在下班回家后去商场逛街时被撞,即使一个月后发现骨折,也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总之,撞人一个月后骨折是否算工伤,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判断,并且需要通过正规的工伤认定程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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