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里的钱用完了是否要全部自费?
我去医院看病买药,发现医保账户里的钱用完了,想知道之后看病买药的费用是不是就得我自己全部掏钱了,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有点担心后续费用都要自己承担,压力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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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里的钱通常指的是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当个人账户里的钱用完后,并不一定意味着要全部自费。 在我国,医保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主要来源于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和一部分单位缴纳的费用,可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定点药店购药等。而统筹账户则是由单位缴纳的大部分费用组成,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部分门诊大病费用等。 当个人账户余额用完后,如果是在门诊看病或购药,有些地区可能会有门诊统筹报销政策。比如,在达到一定的起付标准后,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个人只需支付报销后剩余的费用,并非全部自费。以某市为例,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50%,那么在个人账户用完后,花费超过100元的部分,就可以报销一半。 如果是住院治疗,即使个人账户没钱了,只要符合医保报销条件,住院费用会由统筹账户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所以,住院时不用过于担心个人账户没钱的问题。 此外,有些地方还有大病保险制度。当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时,大病保险可以再次进行报销,进一步减轻患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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