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转头拿水杯是否算工伤?
我在上班路上,转头去拿放在旁边的水杯,结果不小心摔了一跤。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我不太清楚工伤认定的具体标准,上班途中做这种小动作受伤到底符不符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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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一个严肃且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对于上班途中转头拿水杯是否算工伤,需要结合具体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了“非本人主要责任”以及“交通事故或特定交通工具事故伤害”这两个关键要素。简单来说,就是在上下班路上,要是因为交通事故受伤,而且自己不是主要责任方,那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在上班途中转头拿水杯这个情况,如果仅仅是转头拿水杯时自己不慎摔倒受伤,并没有涉及到交通事故,那通常不符合上述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因为自己摔倒受伤,一般很难被归结为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然而,如果在转头拿水杯的过程中,引发了与其他车辆的碰撞等交通事故,并且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有可能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例如,转头拿水杯时身体失衡撞到了旁边正常行驶的电动车,经认定电动车驾驶者负主要责任,自己负次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就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 所以,上班途中转头拿水杯是否算工伤,要依据是否构成交通事故以及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来综合判断。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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