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属于医疗事故吗
我最近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结果查出了乙肝。我就很疑惑,这突然患上乙肝,会不会是之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时候出了问题导致的呀,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乙肝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医疗事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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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并不一定属于医疗事故。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而乙肝本身是由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传染病,正常情况下它不属于医疗事故范畴。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是因为医院的过错导致患者感染乙肝,比如医院给患者输血导致感染乙肝,且医院存在过错,那么应当认定为医疗事故;像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如因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 要是医务人员已经尽到了合理的诊疗义务,只是因为患者自身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而出现感染乙肝的情况,也可能不被视为医疗事故。比如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结果患者后续被查出感染乙肝,这种一般也不算医疗事故。所以判断乙肝是否为医疗事故,关键在于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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