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时村民要价高是否算敲诈勒索?
我们村现在在搞征地,我家觉得补偿给的太少了,就提了高一点的价格。但是有人说我们这样算敲诈勒索,我有点担心。我就是想多争取点合理补偿,这真的算敲诈勒索吗?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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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征地时村民要价高是否属于敲诈勒索,我们得先弄清楚什么是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征地过程中,村民与征地部门就补偿价格进行协商是正常的。村民基于自身对土地价值的认识,提出高于征地部门初始报价的要求,这属于正常的谈判行为,不能直接认定为敲诈勒索。因为村民对自己的土地拥有合法权益,他们有权利争取合理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才构成敲诈勒索罪。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村民是否使用了威胁或要挟的手段。比如,如果村民以伤害征地工作人员、破坏公共设施等方式相威胁,以此来迫使征地部门提高补偿价格,那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但如果只是单纯地提出较高的补偿要求,没有采取威胁或要挟行为,那就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
在实际操作中,征地补偿应该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也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所以,村民在征地过程中合理争取自身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要村民是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就不用担心被认定为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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