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定罪标准是按多少钱一次来定的吗?
我之前开车不小心和别人的车擦碰了一下,当时心里害怕就直接开走了。现在很担心会被认定肇事逃逸,想知道肇事逃逸定罪是不是按造成的损失金额来判定的,具体是怎样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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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的定罪并不是按照多少钱一次来确定的。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法律规定来看,肇事逃逸定罪主要是从造成的后果来考量,比如是否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而不是单纯看金钱数额。一般来说,如果只是轻微的擦碰,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通常不构成犯罪,但会面临行政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但如果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逃逸情形的,则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所以,肇事逃逸定罪是综合多方面因素,而不是依据具体的金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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