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还没签完字可以放弃吗?
我之前找工作和单位、学校弄了三方协议,现在还没签完字,我又有了更好的选择,想放弃现在这个。但我不太清楚在没签完字的情况下放弃合不合法,会不会有啥后果,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允不允许我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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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通常指的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的就业协议,它是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三方还没签完字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放弃的。因为合同的成立通常需要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字或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所以在三方都未完成签字这个关键步骤时,协议尚未正式成立。 不过,虽然协议未成立,但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一方已经为履行协议做了一定的准备工作并产生了相应的费用,比如用人单位为你预留了岗位,进行了招聘资源的投入等,那么放弃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缔约过失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如果你的放弃行为符合上述条款,可能需要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但如果并没有出现上述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那么你可以比较自由地放弃签订三方协议。不过从诚信和道德层面来说,建议你及时与另外两方沟通说明情况,避免给对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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