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结婚了,就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不知道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会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呢?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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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钱全款购买的,并且房产证上只登记了自己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的所有权完全归婚前购房者所有,即便日后离婚,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其次,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然后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子,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且房产证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的产权可能还是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要求补偿。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后,如果婚前买房时,双方都出了钱,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一般都可以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就是按照双方出钱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是共同共有,那么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这也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共有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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