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婚后会变成共同财产吗?

我婚前自己出钱买了套房子,现在结婚了,心里老是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生活中经常听到各种关于房产归属的说法,所以想明确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这房子会不会在婚后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具体是怎么界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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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婚后通常情况下不会变成共同财产,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一般情况来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是在婚前个人出资全款购买的房子,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子明确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这个行为就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小明在结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只写了他自己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就是小明的个人财产。 其次,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使婚前买的房子变为共同财产: - **加名行为**:如果购房人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对配偶的赠与。一旦完成加名,该房子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小红婚前买了一套房,婚后她和丈夫商量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丈夫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 **夫妻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前买的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共同财产。例如,小张和小李结婚前,小张买了一套房,婚后两人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这套房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此约定具有法律效力,该房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 **共同还贷情况**: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但是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房子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王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付,婚后他和妻子一起用工资偿还房贷,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还是归小王,但小王需要对妻子共同还贷及房产增值部分给予补偿。 - **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双方名下**: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赵婚前,其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了小赵和其配偶的名字,那么该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双方父母都出资买房,登记在小赵名下,那么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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