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房子拆迁所得是否属于婚后财产?

我结婚后,家里的房子要拆迁了。我不太清楚这拆迁所得的财产,在法律上算不算婚后财产。毕竟婚后财产的界定关系到夫妻双方的权益,我就想弄明白这拆迁所得到底是怎么算的,是完全属于婚后财产,还是有其他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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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子拆迁所得是否属于婚后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理解婚后财产和婚前财产的概念。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而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在拆迁过程中没有因婚姻关系给予额外的补偿,那么拆迁所得通常还是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拆迁时只是按照房子的面积等因素给予补偿,这种情况下拆迁款就是个人财产。 但要是被拆迁的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或者建造的,那么拆迁所得就属于婚后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在拆迁时考虑到了夫妻双方的因素,比如按照家庭人口数给予了额外的安置补偿,那么这部分额外的补偿就可能被认定为婚后财产。 所以,婚后房子拆迁所得是否属于婚后财产,关键在于被拆迁房子的产权归属以及拆迁补偿的具体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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