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先过户再离婚,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

我和伴侣打算先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然后再办理离婚。现在我很纠结,不知道这样操作后,这房子是不是就完全属于我个人的财产了?会不会因为之后离婚的事情,在房产归属上产生纠纷?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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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先过户再离婚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个人财产,指的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特定方式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判断房产归属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接下来分析先过户再离婚的情况。如果过户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时候就要看过户的具体情形。要是过户是基于赠与,并且赠与人明确表示该房产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父母在过户时通过书面赠与合同明确表明房子只给自家子女,与另一方无关,这样即使之后离婚,房子也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过户是夫妻之间的内部过户,例如从夫妻一方名下变更到另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通常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财产通常具有共同共有的性质,仅仅是产权登记的变更,并不必然改变财产的共有属性。除非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 要是过户发生在婚前,并且房产是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并过户到自己名下,那么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之后结婚再离婚,房产的归属也不会改变,依然归该方所有。 综上所述,先过户再离婚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关键在于过户的时间、过户的原因以及是否有明确的约定等因素。在处理房产过户和离婚相关事宜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双方签订明确的书面协议,对房产的归属进行清晰的约定。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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