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父母将房屋过户给一方子女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父母打算把他们名下的一套房子过户给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会不会算我和我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啊?我主要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房产归属是怎么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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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将房屋过户给一方子女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将房屋过户给一方子女,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子女的单独赠与,那么这套房子就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父母在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时,明确表示该房屋仅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比如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确定只归自己子女所有,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主张分割。 另外,从房屋产权登记情况来看,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通常也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子女的名字,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一方父母过户给一方子女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父母是否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以及房屋产权登记情况。相关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明确为一方所有的财产,比如一方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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