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父母想把他们的房子给我。我不太清楚这房子在法律上算我个人的还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怎么认定,是完全属于我,还是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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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父母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来说说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简单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拥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包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这就表明,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父母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也指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要是父母立了遗嘱,明确说明房子只由自己的子女一方继承,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就继承了父母的房子,那这个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处理权。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中一方独自拥有的财产,不与另一方共同所有。 遗嘱:被继承人对自己死后财产如何处分做出的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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