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他继承了一套房产。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不知道这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要是算共同财产,以后我们俩一起过日子也踏实;要是不算,我心里总觉得不踏实。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继承的房产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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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判断夫妻一方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一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没有特别的规定,那么该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又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其中第三项明确,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该房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即便继承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继承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要确定夫妻一方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遗嘱明确只归一方。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未明确只归一方,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明确只归一方,那就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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