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发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银行存款的操作符合法律规定吗?

我公司在进行财务操作时,遇到有发票的情况,财务人员做了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银行存款的分录。我不太确定这样的操作在法律层面是否合规,想知道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支持或限制这种账务处理,会不会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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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务合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有发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银行存款”这一操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而“银行存款”则是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当企业发生业务并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时,将相关支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同时减少银行存款,这一过程涉及到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等多方面的法律要求。 从会计核算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也就是说,会计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如果企业确实发生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支出,并且取得了合法的发票,那么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银行存款的会计分录是符合会计核算要求的。 从税务处理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合理的支出”需要有合法有效的凭证作为支撑,发票就是常见的合法有效凭证之一。如果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支出是真实、合理且有发票支持的,那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然而,如果企业虚构业务、虚开发票,或者将不属于主营业务成本的支出错误地计入该科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等非法目的,那么这种操作就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有发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银行存款本身在符合真实、合理且有合法凭证的情况下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企业必须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和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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