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按发票做账还是按银行流水做账?


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按发票做账和按银行流水做账是两个不同的依据,它们各有其重要性和适用场景,下面为你详细分析两者的区别以及如何合理运用。 首先,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发票是确认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重要原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发票作为重要的原始凭证,在做账时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实质。比如,企业销售商品开具发票,这意味着企业实现了收入,应按照发票金额确认收入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企业采购商品取得发票,就可以将其作为成本费用入账,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其次,银行流水是银行账户在一段时间内的资金收支记录,它反映了企业资金的实际流动情况。银行流水在财务处理中也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作为资金收付的证明。在实际操作中,银行流水与发票可能会存在时间差。例如,企业先收到客户的款项,但尚未开具发票,此时在银行流水中体现为资金流入,但在会计核算上不能直接确认收入,需要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并开具发票后再进行账务处理。另外,银行流水还可以用于核对企业资金的收支是否与账务记录一致,起到监督和验证的作用。 在实际的账务处理中,应将发票和银行流水结合起来。一般情况下,以发票作为确认收入和成本费用的主要依据,但同时要参考银行流水来核实资金的实际收付情况。如果发票和银行流水的信息不一致,需要进一步查明原因。比如,可能存在未达账项(企业已入账但银行未入账,或银行已入账但企业未入账的款项)、业务纠纷等情况。对于未达账项,企业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对于业务纠纷,应及时与相关方沟通解决。 综上所述,企业做账既不能单纯依靠发票,也不能只依据银行流水,而应将两者有机结合,以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范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避免因账务处理不当而带来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