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有公摊面积是否合法?

我家的老房子拆迁了,给了套安置房,结果发现有公摊面积。我就想知道,安置房算公摊面积合不合法啊?我本来就盼着能有个实际居住面积大点儿的房子,这突然有公摊面积,心里挺没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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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公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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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安置房有公摊面积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指的是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像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这些都属于公摊的范围。 从法律层面来看,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禁止安置房设置公摊面积。一般来说,安置房的分配和相关权益是通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来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就属于合同的一种。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安置房的面积包含公摊面积,那么从合同角度来讲,有公摊面积就是合法的。因为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不过,如果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没有对是否有公摊面积以及公摊面积的大小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而实际交付的安置房有公摊面积,并且导致实际使用面积大幅减少,这可能会引发争议。此时,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争取合理的解决方案。要是协商不成,被拆迁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审理和判决。 综上所述,安置房有公摊面积本身不一定不合法,关键要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具体约定。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协议条款,明确安置房的相关面积情况,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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