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不付房租就断电的条款合法吗?
我租了房子,合同里有不付房租就断电的条款。我担心万一真遇到资金紧张付不出房租,房东就断电,影响我正常生活。我想知道这样的条款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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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不付房租断电条款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租赁合同中双方提前作出了明确约定,即承租方不付房租时出租方有权断电,那么这种约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合法有效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合同内容,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该约定对双方就具有约束力。在这种情况下,当承租方出现不付房租的违约行为时,出租方按照约定采取断电措施,不需要承担赔付责任。 然而,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这样的明确约定,房东擅自采取断电措施则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承租方未如期支付租金构成对房屋租赁协议的违约,但房东不能未经授权就擅自实施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因为水电供应属于基本生活保障,随意切断可能会对承租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较大影响。若房东擅自断电,承租方可向其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因断水断电所导致的额外经济损失。 即使合同中有此约定,出租方在采取断电措施时也需遵循合理程序,要确保合理通知承租方,并避免过度损害租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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