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拆迁时政府无钱赔偿合理吗

我家这边要征地拆迁,但是政府说没钱赔偿,一直拖着。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政府这种无钱赔偿的情况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下这方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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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征地拆迁时政府无钱赔偿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 拆迁补偿是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政府在征收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时,依据法律规定必须给予合理补偿。《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也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这就意味着政府有义务在拆迁过程中按时足额支付拆迁款。 政府进行拆迁工作是基于计划和预算的,在拆迁前就应做好资金储备等准备工作以确保拆迁款充足。即便遇到资金困难,也可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筹措资金,或者与相关企业合作推动拆迁与土地开发等项目结合获取资金。 如果政府以无钱为由不进行赔偿,被拆迁人有权向相关行政机构投诉,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补偿。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概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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