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私人干活受伤算工伤吗


给私人干活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其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私人雇主是个体工商户,并且与雇工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个体工商户属于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雇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该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情况。 然而,如果私人雇主不属于个体工商户,只是单纯的个人雇佣关系,比如家庭雇佣保姆等情况,这种情况下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存在工伤的概念。在这种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下,如果雇工在干活过程中受伤,适用的是民事侵权相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雇工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如果雇主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或者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雇主可能要承担较大比例的赔偿责任;如果雇工自身存在重大过错,比如违反操作规范等,雇工自己也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相关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侵权: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