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应认定为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呢?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份遗嘱,但家里有人说这份遗嘱可能不算数,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分配财产。我不太清楚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也不知道这份遗嘱到底有没有效,想问问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该算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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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该案究竟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遗嘱继承,简单来说,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自己的财产由哪些人继承,以及各继承人继承财产的份额等内容。而法定继承,则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处理遗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表明了在继承顺序上,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


判断遗嘱是否有效,有几个关键要点。首先,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遗嘱人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能够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愿。比如,一个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老人所立的遗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就要求遗嘱的订立过程中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如果遗嘱是在他人的威胁下订立的,那显然不能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是无效的。


再者,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遗嘱不能将国家所有的财产指定由某个继承人继承。


最后,遗嘱的形式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都有其特定的形式要求。比如,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如果经过审查,遗嘱被认定为有效,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来处理该案。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将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相应的遗产。但如果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继承人根本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法定继承有明确的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总之,要确定该案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关键在于判断遗嘱是否有效。只有准确把握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才能正确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维护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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