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征收时,有必要再修房子吗?
我老家那边要征收了,我在想这时候还有没有必要再修房子。一方面觉得修了可能能多拿点补偿,另一方面又怕白花钱最后不被认可。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这时候修房子合不合适,会不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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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在老家征收时是否有必要修房子,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征收补偿的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通常是基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费用,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来确定。这里的房屋价值,是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确定的。 在征收范围确定后,政府往往会有相应的公告,并且会明确禁止一些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当地政府已经发布了征收公告,明确了征收范围,这时候再去修房子,很大可能不会得到额外的征收补偿。 但是,如果征收公告还未发布,且当地没有相关禁止性规定,从理论上来说,合理合法地修建房屋并取得相关审批手续,那么新建的房屋在征收时是有可能获得相应补偿的。不过,这也需要注意确保修建行为符合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即使在征收公告发布前修建了房屋,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从而无法获得补偿。 所以,在老家征收时是否修房子,不能仅仅考虑增加补偿这一个因素,更要充分了解当地的征收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盲目修建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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