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旅游行程单是否为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我最近报了个旅游团,旅行社给了我一份旅游行程单。我想知道,这个旅游行程单算不算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呢?它上面写的那些行程安排、景点之类的,是不是和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呀?我怕到时候旅行社不按行程单来,我也没办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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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游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旅游行程单是否为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其实际在旅游活动中的作用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旅游合同的概念。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为实现旅游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它规范了旅游活动中双方的行为,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旅游行程安排、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等必备内容。旅游行程单详细记录了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游览景点、用餐住宿标准、交通方式等重要信息,这些内容实际上是对旅游合同中关于旅游服务具体内容的细化和明确。 从法律角度来看,当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并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后,旅游行程单就成为了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旅行社有义务按照旅游行程单上的内容提供相应的旅游服务。如果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减少游览项目或者提供不符合约定标准的服务,就构成了违约行为。 例如,行程单上明确规定了某一天上午游览A景点,但旅行社却临时改变行程,安排游客去了其他地方,这显然违反了行程单的约定,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退还相应费用等。 旅游行程单通常被视为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旅游者在签订旅游合同和接收旅游行程单时,应当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遇到旅行社不按照行程单履行义务的情况,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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